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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17
内容简介: 为了提高审计报告对投资者和其他财务报告使用者的沟通价值,标准部于2015年1月启动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等7项审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修订(制定)工作。 此次准则修订,体现了我国对国际准则重大变革的积极吸收,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审计报告的相关性和价值,提升审计的质量和透明度,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资本市场变革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17))》一书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汇编,其中也包括此次修订的7项审计准则。 对准则进行汇编出版,是宣传新准则有效手段,也有助于注册会计师更快、更好地学习和执行新准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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