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年需要学习多少学分?
答:自2018年开始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详细要求以当地财政厅(局)通知为准。
问:是否参加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才能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调出手续或调入?
答:只有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才能办理调出、调入手续。
问:在继续教育新规中,满足什么条件是可以抵扣会计继续教育的学分?
答:《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三条 参加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七)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问:哪里可以了解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求?
答:可以通过各省、市县(区)级市财政厅(局)网站了解。